办事地点:
1号楼1楼“住院病案复印”
受理条件:
1、申请人为患者本人,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;
2、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,提供患者和代理人其有效身份证明,授权委托书;
3、申请人为死亡患者继承人,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继承人有效身份证明;
4、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,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继承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,授权委托书,关系的法定证明。
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:
出院后7-10个工作日后可持有效身份证明、授权委托书等到医院病案统计室办理。
受理接待时间:
周一至周五 夏季:上午7:30-11:30,下午14:00-17:00
冬季:上午8:00-11:30,下午13:30-17:00
咨询电话:
0574-87085009